去年深秋我刚换完工作,连着三周加班到凌晨,某天挤在晚高峰的地铁上,手机里突然弹出前同事发来的消息,说我们当年一起共事的老领导确诊癌症晚期,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盯着屏幕愣了很久,想起离职那天因为闹了点不愉快,我连句正式的道别都没说,之后再也没联系过。回到家我翻书架找能让自己静下来的书,就看到了买了很久一直没拆封的《一个人的朝圣》。当时我以为这是个讲老人徒步励志的温暖故事,甚至提前准备了被“治愈”的心态,没想到翻开第一页,就跟着那个叫哈罗德·弗莱的退休老人,走了整整六百多英里的路,也把自己心里压了很多年的、没说出口的抱歉和想念,都轻轻翻了出来。
一句话总结
这不是一本教你勇敢追梦的励志书,而是写给每一个把愧疚、遗憾和爱都藏在沉默里的普通人的救赎之书,非常值得你在某个没有安排的安静下午慢慢读完。
书籍基本信息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长篇小说处女作,2012年首次出版,中文版全书约320页,属于外国当代文学类作品,最初是作者为BBC写的广播剧剧本,改成小说出版后很快成为全球畅销书,曾入围当年的布克奖长名单。
核心观点
第一个触动我的点是,人真正的出发从来不需要隆重的准备。哈罗德最开始出门只是想去街角邮局给患癌的旧同事奎妮寄一封回信,他穿着日常的帆船鞋,连手机都没带,没有徒步装备,没有详细路线,甚至一开始都没想过自己要走完整段路。只是路上听加油站的女孩说“你得有信念,只要相信,就一定能把信念传递过去”,他就突然决定,要从英国最西南的金斯布里奇,一直走到东北边的贝里克,走路去见奎妮,他觉得只要自己一直走,奎妮就会活下去。我们总觉得要等万事俱备才能开始做一件重要的事,等攒够了钱再去陪家人,等准备妥当了再道歉,等状态好一点再重新开始,可哈罗德告诉我们,真正重要的出发,往往就发生在你抬腿迈出去的那一步,不需要仪式感,不需要旁人的认可。
第二个核心的感受是,走路的过程,本质上是和自己的记忆对峙的过程。最开始的哈罗德是个一辈子都在“回避”的人:他和妻子莫琳住在同一栋房子里,分房睡了二十年,两个人说话客气得像邻居;他在酿酒厂做了四十五年销售代表,没有朋友,退休的时候连个欢送会都没有;他很少提起自己的儿子,好像那个孩子从来没有存在过。他一路走,脚上磨出了血泡,脸被晒得脱皮,遇到形形色色的路人,那些被他压了几十年的记忆就一点点浮上来:他童年时被母亲抛弃,被父亲赶出家门,他不会表达爱,在儿子成长的过程中一直缺席,儿子出事后他和妻子之间隔了一层看不见的墙,而当年奎妮之所以离开酿酒厂,其实是替他背了黑锅,他连一句正式的谢谢都没说出口。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放下了的事,其实只是被我们锁在了记忆的柜子里,你不去碰它,它就一直在那里,慢慢变成心里的一块石头。而走路的节奏太慢了,慢到你没法用忙碌、用社交、用日常的琐碎去躲开那些记忆,你只能一步步走,和那些愧疚、后悔、遗憾面对面站着,直到你终于敢承认它们的存在。
第三个触动我的地方是,这场朝圣从来不是一个人的英雄叙事,路上没有那么多高光时刻,反而全是普通人的狼狈和真实。哈罗德会累,会迷路,会在下雨的时候躲在公交站冻得发抖,会因为别人的质疑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傻了;他的故事被媒体报道之后,一堆人追上来要跟着他走,给他安上各种“心灵导师”的头衔,把他的徒步变成一场作秀,最后那些人又一个个散开,只剩他一个人接着走。我们太喜欢给一件普通的事附加宏大的意义,好像走很远的路就必须要变成一个更厉害的人,可实际上哈罗德从头到尾都只是个笨拙的老人,他没有变成什么英雄,他只是在走路的过程中,终于学会了把自己这么多年没说出口的话说出来:他对奎妮的感谢,对儿子的想念,对妻子的愧疚。所谓的朝圣,从来不是为了感动别人,而是为了把丢失的自己,一点点捡回来。
最后一个让我共鸣的点是,救赎从来不是单向的。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路上,守在家里的莫琳从最开始的不理解、生气,慢慢也开始回忆两个人年轻时的样子,她开始对着空荡荡的房子说话,承认自己这么多年也在回避失去儿子的痛苦,她终于开车去路上找哈罗德,两个人在海边见面的时候,没有歇斯底里的哭泣,只是像两个认识了一辈子的人那样,牵起了对方的手。我们总以为弥补遗憾是自己一个人的事,可当你终于敢直面自己内心的时候,那些被你困住的关系,那些和你隔着鸿沟的人,其实也在慢慢向你走过来。
精彩片段
书里有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是哈罗德走了很久之后,终于不再执着于“我一定要快点走到,一定要让奎妮好起来”的念头,他发现自己走路的姿势变了,不再佝偻着背,脚步也变轻了:
“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程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上,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的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风拂过他的耳朵,带着牧草的味道和海的咸气,他不需要成为谁,不需要扮演丈夫、父亲、退休的老员工,他只是哈罗德,一个走在路上的人。”
还有一段是莫琳在家里收拾东西,翻到两个人刚结婚时哈罗德给她写的便签,字歪歪扭扭的,写着“等我们老了,就去海边住,每天都去散步”。她突然意识到,这么多年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的痛苦里,竟忘了当初他们是因为爱才走到一起的。那段描写没有激烈的情绪,就是很平淡的细节,却让我看得眼睛发涩:我们总以为时间还长,总等着对方先开口,可沉默久了,就真的忘了要怎么和最亲近的人说话。
适合谁读
如果你正处在人生的某个停滞阶段,觉得日子过得像一潭死水,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生活,好像心里有什么东西被压住了喘不过气;如果你心里也藏着没说出口的道歉、没来得及道别的遗憾、面对亲近的人不知道怎么表达的爱;如果你已经看腻了喊口号式的励志故事,想读一个慢一点、真一点的普通人的故事,那这本书很适合你。它不会给你打鸡血,不会告诉你只要努力就能成功,但它会让你知道,你心里那些没处放的情绪,都是正常的,你不需要强迫自己“放下”,你只需要看见它们,就已经是治愈的开始。
不适合谁读
如果你期待看到跌宕起伏的戏剧情节,期待主角一路升级打怪最后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那这本书可能会让你觉得“太淡了”;如果你现在正处于追求快节奏、强刺激内容的状态,觉得一个老人慢吞吞走路的故事太无聊,也暂时不用急着读它。它没有反转,没有爽点,甚至结局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圆满”,它需要你沉下心来,才能读出那些藏在平淡文字里的情绪。
我读完这本书的那天是周末,外面下着小雨,我合上书坐了很久,然后翻出了很久没联系的老领导的微信,认认真真发了一段消息,告诉他当年我刚入职的时候他教我写报告的事我一直记得,希望他能好好养病。发完消息我没有等回复,换了鞋下楼,沿着小区旁边的绿道走了整整一个小时。风刮在脸上有点凉,路边的梧桐叶落了一地,我突然觉得心里那块压了很久的石头轻了一点。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哈罗德,一辈子都在回避那些让我们痛苦的记忆,以为不去提,就等于不存在。可真正的勇敢从来不是忘记,而是你终于敢回头看,敢承认自己的脆弱,敢对在意的人说出那句迟到了很久的话。你不需要走六百多英里,不需要成为别人眼里的英雄,你只需要在想明白的那一刻,往前迈一小步,就已经在属于你自己的朝圣路上了。
FAQ
问题1:这本书是不是那种灌鸡汤的治愈系小说?
不是。它的底色其实带着一点现实的沉重,里面有普通人一辈子的遗憾、夫妻之间的隔阂、亲子关系的创伤,甚至结局也不是所有人期待的“奇迹发生”。它的治愈不是告诉你“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而是告诉你“哪怕一切不会完全好起来,你也可以和自己的过去和解,继续往前走”。
问题2:没读过第一部,直接读《奎妮的情歌》能看懂吗?
建议先读《一个人的朝圣》第一部,因为第二部是从奎妮的视角讲述整个故事的另一面,如果直接读第二部,会少了很多跟着哈罗德一起走路的情绪铺垫,对人物的理解会浅很多。
问题3:为什么哈罗德不坐车去看奎妮,非要走路?是不是太刻意了?
最开始他的决定确实是一时冲动,但走路的过程慢慢变成了他和自己对话的方式。他一辈子都在逃避,从来没有直面过自己的错误,而一步一步走过去的过程,就是他一点点卸下心里防备的过程,如果坐车直接到终点,那这场救赎就不会发生。这种看似“不划算”的选择,恰恰是一个被压抑了一辈子的普通人,能想到的最郑重的道歉方式。
问题4:读完这本书真的能让人获得勇气吗?
它不会直接给你勇气,但它会让你发现,原来像你我这样笨拙的、不擅长表达的、犯过错的普通人,也有资格去弥补遗憾,也有机会和亲近的人重新建立连接。这种共鸣的力量,比任何说教都更能让人松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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