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想读《小城畸人》,是几年前在作家双雪涛的访谈里看见他提到,自己写东北县城里的人物时,总想起安德森笔下的俄亥俄小镇——那些站在街角想说话又咽回去的人,那些藏在日常里的荒诞与温柔。之前我总觉得写小镇的书要么是刻意渲染怀旧的温情,要么是把边缘人塑造成猎奇的符号,所以没急着翻开,直到去年深秋在旧书店淘到一本泛黄的1983年版译本,纸页带着点旧纸张特有的油墨味,当天晚上窝在沙发上读,刚看完前两个短篇就愣了神:书里的人一点都不“畸”,反而像极了我从小到大在老家县城见过的那些长辈、邻居,甚至某一刻的自己。
我本来期待读到的是一本有完整主线、带点讽刺意味的世情小说,没想到合上书的时候,窗外的天已经蒙蒙亮,那些没有结局的故事像细雪一样落在心里,没有大的情绪冲击,却让人许久说不出话——原来一百年前美国小镇里的人,和我们今天站在小区楼下、写字楼电梯里的人,藏着一模一样的、无法对人言说的秘密。
一句话总结
这是一本值得所有曾感觉自己和周遭格格不入的人读的小书,它没有跌宕的剧情,却能让你在某个“怪人”的身上,看见自己藏了许多年的褶皱。
书籍基本信息
《小城畸人》(也译《俄亥俄,温斯堡》)是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的代表作,首次出版于1919年,常见中文译本约200页,属于短篇连缀式小说,以虚构的俄亥俄州温斯堡小镇为背景,串联起20余位小镇居民的人生片段。
核心观点
第一,所谓的“畸人”,从来不是真的异类,只是把某一种信念活得太认真的普通人。安德森在书的开篇就写,有的人捡到一个“真理”,把它当成自己人生的全部依凭,最后这个真理就成了束缚他的枷锁,在旁人眼里就成了怪异的人。那个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几十年不肯出门的医生,那个总在深夜里攥着纸条想给女孩写诗的旅馆伙计,他们不是疯了,只是在某个人生岔路口,选择了把不被旁人理解的柔软攥得太紧,久了就和人群拉开了距离。
第二,人和人之间最普遍的处境,是永远无法彻底相通的孤独。书里没有绝对的恶人,每个人都抱着一点想靠近他人的热望:母亲想理解儿子,年轻人想向恋人袒露真心,医生想和对面的邻居说句心里话,可每次话到嘴边,总会被莫名的羞耻、被日常的惯性、被横亘在两人之间的过往经验挡住,最后所有的真心话都变成了寒暄、变成了沉默、变成了旁人眼里不可理喻的怪举动。这种孤独不是刻意营造的文艺情绪,是每个普通人每天都在经历的日常:你可能和家人一起吃了晚饭,和同事聊了天,可心里某一块最沉的重量,始终找不到合适的话讲给谁听。
第三,最动人的人性书写,从来不是写英雄或者传奇,而是写那些“不被看见的瞬间”。安德森没有写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写的都是人在四下无人时的小动作:站在果园里摸树皮纹路的手,对着空气练习告白的嘴唇,看见喜欢的人时突然僵硬的脚步,那些在公共场合被规训得妥帖的人,在他的笔尖下露出了藏在衣服褶皱里的毛边——会胆怯,会别扭,会抱着一点不切实际的幻想过一辈子,这些不完美的、上不了台面的瞬间,才是一个人最真实的样子。
第四,“逃离小镇”从来不是标准答案。很多写小镇的作品总把小镇写成困住人的牢笼,把离开写成唯一的救赎,可安德森没有评判留在小镇的人。那些一辈子没走出过温斯堡的人,心里装着的渴望和遗憾,不比在大城市闯荡的人少;那些最后坐上火车离开的年轻人,也没有得到一劳永逸的答案。人生的困境从来不是地域带来的,你走到哪里,心里那个没被说出口的秘密,那份偶尔冒出来的和世界格格不入的感觉,都会跟着你。
精彩片段
我印象最深的段落是写飞翼比德尔鲍姆的那篇,这个一辈子因为手而被全镇人议论的老人,总不敢在人前露出自己的手,只有和年轻的记者乔治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松弛下来,手指会像被解放的鸟儿一样轻轻搭在对方肩上:
“那双手开始动的时候,他就变成了某种名字叫‘激情’的东西的一部分。他那沉默了许多年的灵魂醒了过来,他看见了许多人看不见的画面。”就是这双手,曾因为他想给小男孩传递一点温柔,被小镇上的人追着打,最后他逃到温斯堡,活了半辈子都在和自己的手较劲。安德森没有评判那些当年打他的人有多坏,也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可怜的受害者,只是写他在黄昏的路上走来走去,手指紧张地搓着衣角,那点想靠近人又怕被伤害的怯意,比任何戏剧冲突都打动人。
还有那段写乔治母亲伊丽莎白的片段,这个在旅馆里病了很久的女人,一辈子都没和儿子认真说过几句心里话,她总在房间里偷听儿子和客人说话,攒了一点零钱想给儿子,却总在儿子进门的时候别过脸,装出冷淡的样子。她年轻时也想过当演员,想过离开小镇,最后把所有没实现的愿望都憋在心里,直到去世前,她藏在枕头下的零钱都没来得及交到儿子手上。没有哭天抢地的桥段,只是写她看着窗外树影晃在墙上的样子,那种“爱就在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的隔阂,像极了我们大多数人和父母的关系。
适合谁读
如果你曾在某个时刻觉得自己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觉得心里有一些想法说出来就会被人当成“怪人”;如果你厌倦了强情节、强反转的爽文,想读一点能摸到真实人性温度的文字;如果你从小在小县城或者小镇长大,对那些街上熟悉又陌生的邻居、对长辈们没说出口的人生抱有好奇;如果你最近总被孤独感困住,觉得没有人真的懂自己,这本书会像一个沉默的老朋友,不用多说什么,你翻两页就知道,你那些说不出口的情绪,早就有人懂。
不适合谁读
如果你读书追求紧凑的剧情和明确的结局,期待看到人物逆袭、善恶有报的爽点,这本书可能会让你觉得“什么都没讲就结束了”;如果你习惯了非黑即白的人物评判,想看到纯粹的好人或者坏人,这本书里的人都带着点混沌的灰色,可能会让你觉得“每个人都怪怪的”;如果你对细腻的心理描写和日常细节没有耐心,只想找一本读起来轻松不用动脑的消遣读物,那你大概率会觉得它寡淡无味。
合上书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本书出版了一百多年还在被人反复读——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畸人”:可能是你那个坚持做了一辈子没用的手艺的长辈,可能是你总在深夜发了朋友圈又删掉的朋友,可能是你藏了许多年没好意思说出口的理想。我们总怕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怕那些不合时宜的柔软、那些没处安放的情绪会让自己变成异类,可安德森告诉你,没有谁是完全“正常”的,那些你以为怪异的褶皱里,藏着的是你最真实的活着的证据。它不会给你任何人生建议,不会教你怎么摆脱孤独怎么获得成功,只是在你觉得自己孤单得像站在空旷街道上的时候,轻轻拍一下你的肩膀,让你知道,一百年前在遥远的俄亥俄小镇上,也有很多人,和你一样,带着点没说出口的秘密,认真地活过。
FAQ
《小城畸人》是短篇小说集吗?故事之间有没有联系?
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独立成篇的短篇小说集,更像一本串联起来的小镇人物志,所有故事都发生在同一个叫温斯堡的小镇上,年轻的报社记者乔治·威拉德是串联大部分故事的线索人物,他听镇上的人讲自己的秘密,见证他们的窘迫和渴望,最后自己也坐上火车离开小镇,每个故事单独读也能懂,但连起来读会更能感受到小镇的整体气质。
书名里的“畸人”是指有身体缺陷的人吗?
不是。书里的人物大多没有生理上的缺陷,所谓的“畸”是精神层面的:他们因为过于执着某一种信念,因为无法顺畅地和他人沟通,因为心里装了太多没处安放的情绪,在旁人的眼里显得有点怪异,这种“畸”恰恰是他们区别于麻木的大多数的地方。
哪个译本比较好?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译本里,吴岩的译本流传最广,文字平实克制,很贴合安德森本身的叙述气质;陈众议的译本注释更详实,对美国小镇当时的背景补充得更多,初读者选吴岩版就很合适,不容易有阅读隔阂。
这本书为什么会被那么多作家推崇?
因为安德森是美国文学里第一个把目光从宏大叙事、英雄传奇下沉到普通人内心的作家,他写小人物的孤独、写日常里的神性,不刻意煽情也不刻意批判,这种写作方式影响了后来的海明威、福克纳、塞林格等一整代美国作家,也影响了很多华语写作者对县城、小镇普通人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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