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翻《我辈孤雏》,是在连续加班一个月的某个深夜。那天我在出租屋楼下的便利店买热牛奶,玻璃门上映出自己西装革履却满脸疲惫的影子,突然想起很久之前看到过的一句书评:“很多人活了几十年,内心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走失的那个弄堂。”那时候我已经读过石黑一雄的《长日将尽》,习惯了他那种温吞水一样的叙述——表面全是得体的礼貌和克制,藏在底下的情绪翻涌,要读到后半段才后知后觉地疼。我以为这会是个发生在旧上海的侦探故事:名侦探回到童年住过的租界,破获父母失踪的悬案,像所有爽文结局那样找出真凶,解开多年的心结。我甚至提前准备好了被推理反转击中的期待,却没料到,石黑一雄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写一个破案的故事。
读的时候几度放下书,因为那种熟悉的、记忆和现实缠在一起的眩晕感太真实了:我们总以为自己记住的过去就是真相,总以为只要找到当年丢失的那个答案,人生就能严丝合缝地接上,却很少承认,从我们被迫离开童年的那一刻起,所有人都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孤雏。
一句话总结
如果你也有过“把童年遗憾当成人生悬案”的时刻,这本书一定要读,它会拆穿你给自己织了很多年的记忆幻梦,告诉你和过去和解从来不是找到答案,而是承认答案本来就不存在。
书籍基本信息
《我辈孤雏》是日裔英国作家、201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石黑一雄的第五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2000年,中文版全书约30万字,390页左右,属于带有悬疑外壳的严肃文学作品,故事背景横跨20世纪初的上海公共租界与战云密布的伦敦,以第一人称讲述了知名侦探班克斯的人生轨迹。
核心观点
第一个让我读完很久都缓不过来的点是,人对过去的记忆,从来都是服务于当下的自我防御的。主人公班克斯是伦敦上流社会交口称赞的名侦探,他冷静、专业、破获过无数大案,却把自己人生的全部意义,都系在童年上海发生的父母失踪案上。他在记忆里把父母塑造成了因为对抗鸦片贸易而被恶势力迫害的英雄,把小时候住过的租界房子当成了必须回去的“原点”,甚至固执地认为只要找到父母,整个世界正在滑向战争的混乱都会被制止。石黑一雄太懂人的这种自欺了:我们不敢承认自己的人生早就碎了,就给那些碎片编一个逻辑通顺的故事,好像只要攒够了拼图,就能回到完好的从前。
第二个核心的感触是,“孤雏”从来不是指没有父母的孩子,而是指心里没有“家”的大人。书里的人物看起来都有体面的身份:功成名就的侦探、社交场上光彩照人的名媛、在租界做贸易的商人、研究国际问题的学者,可每个人心里都空着一块。班克斯花了一辈子找父母,童年的邻居塞西尔勋爵一辈子想做出点能被人记住的事业,养母戴安娜一辈子在理想和现实的夹缝里耗着,就连他偶遇的那个中国孤儿,也在战火里抱着找妈妈的念头不肯走。我们总觉得长大就意味着独立,意味着不需要再找家,可事实上很多人活一辈子,都在找那个能让自己彻底放松、不用再扮演任何角色的地方,找不到的话,不管在外面有多成功,本质上都是飘着的。
第三个点是,我们终其一生都在高估自己对世界的影响力。班克斯一直觉得,父母的失踪是自己的错——如果那天他没有闹脾气,没有只顾着自己玩,是不是就能阻止悲剧发生?他甚至觉得,只要自己破了这个案子,就能阻止已经打响的战争,让所有人回到他记忆里那个平和的上海弄堂。这种自恋式的责任感太真实了:很多人长大之后回头看,都会把童年里发生的坏事归到自己身上,觉得当初如果自己再懂事一点、再勇敢一点,一切都会不一样。可石黑一雄残忍地戳破了这个幻觉:你只是时代洪流里的一片叶子,很多事情的发生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没有错,也根本救不了任何人。
第四个触动我的点是,真正的和解从来不是大仇得报、真相大白,而是接受“不完美”才是人生的常态。故事的最后,班克斯确实找到了和母亲相关的线索,可他想象了几十年的英雄叙事、阴谋故事全碎了:没有勇敢对抗恶势力的父母,没有精心策划的绑架,有的只是成年人世界里的一地鸡毛,是错位的爱,是迫不得已的选择,是几十年的阴差阳错。他没有找到那个能让一切“回到正轨”的答案,可他反而松了一口气。原来人不需要和过去算清所有账才能往前走,接受自己的人生本来就有缺口,接受你想要的那个家早就不存在了,反而能真正落地。
精彩片段
印象最深的一段是班克斯在战火纷飞的上海街头,拦住一个受伤的中国士兵,固执地问对方知不知道他父母被关在哪栋房子里,士兵用残存的力气看着他,说“你帮我找我妈妈,我就帮你找你爸爸妈妈”。那一刻两个隔了国籍、隔了成长背景的人,在一片废墟里突然成了同一种人:都是找不到家的孩子。石黑一雄写那种状态,没有刻意煽情,只写两个人周围的炮声,写脚边的碎瓦,写班克斯那一刻突然的恍惚:
“我一度以为,只要我走得够快、够坚定,就可以走进那条我小时候熟悉的弄堂,推开门,母亲就坐在客厅的藤椅上,桌上放着刚泡好的茶,父亲拿着报纸从书房走出来,说你跑去哪里玩了,怎么一身的汗。可周围的房子越看越陌生,炮声越来越近,我突然意识到,我根本记不清那条弄堂长什么样了。”
还有一个片段是故事结尾,班克斯在医院找到神志已经不太清楚的母亲,他像个小孩子一样凑过去,问母亲“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小海雀(他的小名)”,母亲眼神空空地看了他很久,轻轻摸了摸他的脸。他那时候才明白,自己找了一辈子的不是什么案件真相,是小时候被母亲爱着的那个自己。他之前总觉得,找不到父母,他就永远是那个在弄堂里不知所措的七岁小孩,可摸到母亲手的那一刻他突然发现,他早就长大了,不需要再做那个等着被接回家的小孩了。
适合谁读
这本书特别适合三类人读:第一类是从小离开家乡在外地打拼,总觉得“自己是在异乡漂泊”的人,你会在书里看到自己那种“找不到根”的悬浮感;第二类是对童年的某件事始终耿耿于怀,总觉得“如果当初怎样就好了”的人,石黑一雄会帮你松一松绑在自己身上很多年的枷锁;第三类是喜欢石黑一雄叙事风格的读者,这本书里他标志性的“不可靠记忆”叙事比其他作品更有冲击力,看似平静的叙述底下全是暗涌。
不适合谁读
如果你是抱着读传统侦探小说、追求强情节和反转的期待,不建议读这本书,它的推理元素只是个外壳,核心根本不是破案,节奏慢,而且充满了第一人称的记忆碎片,甚至读的时候会觉得主人公有点偏执、有点不可理喻,期待强剧情的读者会觉得拖沓、失望。另外,如果你更喜欢爽快、治愈、给明确人生答案的故事,也不适合,这本书的情绪是克制的、甚至有点闷,它不会给你灌鸡汤,只会把人生有点残酷的真相摊开给你看。
读完这本书的那个周末,我坐了两个小时的地铁回了小时候住的老院子。那一片早就拆得差不多了,之前住的单元楼只剩下半堵墙,我小时候总觉得特别宽的那条胡同,原来走几步就到头了。我之前总怪自己当年考大学的时候执意要报远地方的学校,怪自己工作之后太忙没多陪爷爷奶奶,总觉得要是当初选另一条路,现在就不会这么飘。可站在那半堵墙前面我突然想起班克斯的感受:其实我们都不需要找到那个想象中的“完美过去”才能往前走。所谓“我辈孤雏”,从来不是什么可怜的身份,而是人成长的必经之路——你迟早要接受,你记忆里的家是回不去的,你惦记的人不会一直在原地等你,你要自己给自己建一个家,做自己的归处。我们都是在世界上独自行走的孤雏,但走得久了,自己就能成为自己的屋檐。
常见问题
Q:这本书和石黑一雄其他作品比,水平怎么样?
A:很多读者觉得它不如《长日将尽》成熟,叙事上偶尔会因为主人公的“不可靠叙述”显得有点杂乱,但恰恰是这种杂乱,才更贴近人回忆过去时的真实状态——记忆本来就不是条理清晰的,是跳脱的、自相矛盾的、带着自我美化的。如果说《长日将尽》写的是事业和个人情感的遗憾,那这本书写的是更普遍的、每个人都有的童年创伤,共鸣感会更强。
Q:书里的战争描写多吗?会不会很沉重?
A:战争只是背景,不是核心内容。石黑一雄没有写血腥的战争场面,他写的是战争背景下个体的无力感:你以为你能掌控自己的人生,能找回自己的家,可大时代砸下来的时候,个人的执念轻得像一片纸。这种沉重不是直面惨烈的那种沉重,是读完之后慢慢泛上来的怅然。
Q:故事结局是悲剧吗?
A: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悲剧,也不是圆满的喜剧。班克斯最后没有找到想象中的真相,没有和父母团聚过上幸福的生活,他甚至还是会在某些时刻想起上海的弄堂,但他不再执念了。这是一种很真实的“中年人式结局”:没有大快人心,没有豁然开朗,就是接受了人生的残缺,然后好好过接下来的日子。
Q:第一次读石黑一雄,从这本开始合适吗?
A:如果平时读严肃文学比较多,可以从这本开始,它的故事性比《长日将尽》更强,有悬疑线牵引,读起来不会太吃力;但如果平时更习惯读通俗小说,建议先从《克拉拉与太阳》或者《长日将尽》入门,再回头看这本,会更容易get到石黑一雄的叙事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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